一、意義:存貨係指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資產
1.備供正常營業出售者
2.正在生產中且將於完成供正常營業出售者
3.商品生產或勞務提供過程中消耗之材料或物料
二、內容:
買賣業:指「商品」存貨
製造業:指「原料」、「物料」、「在製品」、「製成品」存貨
三、要件:
1.以出售為目的之商品
2.企業對商品有所有權
四、存貨歸屬:
運送中商品:
起運點交貨:買方存貨
目的地交貨:賣方存貨
寄銷品、承銷品:寄銷人存貨
分期付款銷貨:買方存貨
五、舉例:
1.文具行待出售之文具列「存貨」
2.汽車公司待出售之汽車列「存貨」
3.房地產公司待出售之房屋列「存貨」
4.傢俱行待出售之辦公桌椅列「存貨」
※企業留存自用或供營業用之商品不屬於存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