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應收票據貼現之意義: 所謂貼現,係指執票人持未到期之票據向銀行融資,預扣貼現息後,提早取得現款。票據貼現時,貼現人需在票據上背書,到期時若開票人無法支付本息,則貼現人應負責還,故貼現人負有或有負債之責。
二、應收票據貼現之計算: 1.票據期間利息=票據面值*票面利率*票據期間 2.到期值=票據面值+票據期間利息 3.貼現息=到期值*貼現率*貼現期間 4.貼現值(貼現金額)(收現數)=到期值-貼現息 5.持有期間利息=票據面值票面利率*持有期間 6.貼現損益(利息費用或收入)=(票據面值+持有期間利息)-貼現值 三、應收票據貼現之會計處理:應收票據貼現之會計處方法有二: 1.視為「出售」處理:企業放棄票據控制權→計算貼現損常貼現利益。 說明:將票據面額加上持有期間之利息收入與貼現所取得之現金(貼現值)相比較,若差額在借方則以「貼現損失」入帳,若差額在貸方則以「貼現利益」入帳 2.視為「融資」處理:企業未放棄票據控制權→計算利息費用或利息收入。 說明:將票據面額加上持有期間之利息收入與貼現所取得之現金(貼現值)相比較,若差額在借方則以「利息費用」入帳,若差額在貸方則以「利息收入」入帳 當貼現率>票面率→有貼現損失 當貼現率<票面率→有貼現利益 ※ 1.「應收票據貼現」為收票據之減項,屬流動資產類科目 2.「應收票據貼現負債」,屬流動負債類科目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