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借貸法則釋例
例題1
話說楊過的祖父楊鐵心流落江湖,與義女穆念慈在街頭賣藝求生,並順便替義女招親。
1. 楊鐵心利用積蓄
$5,000,成立「招親工作坊」。
2. 招親工作坊向錢莊借錢
$3,000,簽發票據一紙,半年到期。
3. 招親工作坊購置兵器及相關設備一批,共計$7,000。
4. 招親工作坊本月份收入
$2,000,全部收現。
5. 招親工作坊本月份費用
$1,000,全已支付。
解析
1.
分析:以「招親工作坊」為記帳對象,「現金」資產增加
$5,000,記在借方。「楊鐵心資本」增加,記在貸方。
2.
分析:「現金」資產增加,記在借方。「應付票據」負債增加,記在貸方。
3.
分析:「生財器具」資產增加,記在借方。「現金」資產減少,記在貸方。
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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