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資產類
1. 現金:係指流通之貨幣,包括具有貨幣功能的即期支票、即期匯票等。銀行存款 視同現金,亦可以分開另設「銀行存款」科目。
2. 短期投資:為企業利用閒餘資金作短期運用而購入之有價證券,如公債、公 司債、股票等。
3. 應收票據:可以於規定時間內向發票人或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額之書面憑證。 包括本票與匯票。
4. 應收帳款:顧客購買商品或服務所欠之款項,並無另立票據者。
5. 備抵壞帳:估計對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無法收現的金額。因為僅僅是估計數,不能直接 轉銷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,故另立備抵壞帳科目,作為應收帳款之減項,此種科目稱 為抵銷科目(Contra
Account)或評價科目(Valuation Account)。
6. 應收收入:為本期已經賺得但尚未收到現金之收入。此科目常按性質分別設 置,例如應收租金、應收利息等。
7. 存貨:為了銷售之目的所購入之商品,目前尚未出售者。
8. 預付費用:已經支付之款項,但尚未發生之費用。此科目常按性質分別設置,例如預付 房租、預付保險費等。
9. 用品盤存:係指購入而尚未使用的文具用品或辦公用品。
10. 土地:供營業使用的土地。
11. 房屋:專供營業使用的廠房、辦公大樓、倉庫等建築物。
12. 辦公設備:係指供營業上長期使用之各項設備,如辦公桌椅、電腦、多功能事務 機等。運輸工具通常另外設置「運輸設備」科目。
13. 機器設備:係指專供營業或生產使用的各種機器與設備。
14. 累計折舊:前述之房屋、各種設備因耗用而分期分攤成本之累計數,為資產之抵 銷科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