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應計項目
應計項目包括應收收入與應付費用兩大項:
1. 應收收入:為本期已經賺得,但尚未收現的各項收入,如應收租金、應收利息、應收佣金等。
2. 應付費用:為本期已經發生,但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,如應付薪資、應付水電費等。
例題1
假設大華公司於09年12月1日因臨時急需,向小英公司借款 $12,000,開立票據一張,票面利率6%,三個月到期,試作大華公司與小英公司12月1日之分錄,以及12月31日應有的調整分錄。
解析
大華公司
小英公司
12/1
現金
12,000
應收票據
應付票據
12/31
利息費用
60
應收利息
應付利息
利息收入
$12,000 ′ 6% ′ 1/12 = $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