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意義:存貨係指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資產 1.備供正常營業出售者 2.正在生產中且將於完成供正常營業出售者 3.商品生產或勞務提供過程中消耗之材料或物料 二、內容: 買賣業:指「商品」存貨 製造業:指「原料」、「物料」、「在製品」、「製成品」存貨 三、要件: 1.以出售為目的之商品 2.企業對商品有所有權 四、存貨歸屬: 運送中商品: 起運點交貨:買方存貨 目的地交貨:賣方存貨 寄銷品、承銷品:寄銷人存貨 分期付款銷貨:買方存貨 五、舉例: 1.文具行待出售之文具列「存貨」 2.汽車公司待出售之汽車列「存貨」 3.房地產公司待出售之房屋列「存貨」 4.傢俱行待出售之辦公桌椅列「存貨」 ※企業留存自用或供營業用之商品不屬於存貨 |